正文 浙商银行丽水分行被罚款95万元:因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等 李冠光 V管理员 /2024-11-01/51阅读/5评论 1101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221天,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! 11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,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: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,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;贷后管理不到位;票据业务管理不到位。 浙商银行丽水分行被罚款95万元;周某伟〔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公司银行部(国际业务部)主要负责人〕被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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